話說2008年11月下旬查詢相關資料後,分別在法院與戶政事務所都打了幾次電話(包括上網預約、現場預約…等),終於把所有預約的事項都搞定了。
但是在辦理的前一天,我接到士林戶政事務所的電話,主辦的小姐希望我將原本下午三點的預約辦理改成上午九點,我說上午十一點我要到法院去公證,這樣怕來不及趕到。這位小姐說沒關係,登記很快就可以好了。(請記住這段話,將是影響當日演出的關鍵)
當天到了現場,只有一個工讀生加一個不是很清楚狀況的小姐…原來主辦的小姐沒到。好吧,趕快把流程辦一辦吧。(英文姓名與英文地址他們不知道怎麼用政府電腦去查,還好我事先都查完印下來了,不然英文證書就完了)
但他們不曉得又卡在哪個環節搞很久,那就拿相機拍一下這紀念性的一刻吧。
男方證人:小哥認識已十三年多的老仔。雖然我沒有親兄弟,但天公伯賜我一個比哥哥還照顧我的老仔。
(當時他就是不看鏡頭)
女方證人:女王在幼稚園前就已經認識,交情達二十二年多的雁。(不像老仔會閃鏡頭,直接用手擋~)
女王看我亂拍寶貴的證人,也搶走我手上的相機,拍了我一張:
注意事項也來個一張吧,順便補充一下:(一)例假日要三天前預約(二)選定的戶政事務所,必須是新人其中一方的戶籍地。
精采的一天開始了:女王帶的是「戶籍謄本」、而不是戶口名簿!糟糕!那要怎麼辦呢?「媽媽~幫我把戶口名簿帶過來~」
然後我就被念「都是你啦,要出門前不是還給你看一下嗎?」(好吧,我承認我只有看格式是否正確,沒留意最上方是正本或謄本)
所有手續只剩下戶口名簿了(還在等女王媽送過來),請小姐幫我們拍一張留念吧:
事後衷心的建議:如果您不是別無選擇,請不要到這一間戶政事務所辦登記…(欲知詳情,請繼續看下去)
女王媽跟一行人都來了,那就請他們先去士林地方法院(錦輝開車幫忙載),而我們還要上樓把手續辦完。
(大家都走了一段路後,我才想起來要拍照)
辦完手續後,當時的女王拿著戶政事務所的小贈品,當場已經熱淚盈眶了…
(事後註解:還是省著點流吧,等一下的發展,連我都想哭出來)
到了法院後,全部的人都到齊了,我們開始寫當天要填的資料。
這時沒事做的大家,就先去會場準備及休息吧。
(感謝上天,還好那時大家決定先到會場等,因為等一下的場面會很尷尬)
印象中,這是當天「最後一張」笑得最自然的照片。記得當時資料填完了,要繳身份證登記的時候拍了這一張。
處理的小姐看了我的身份證以後:「先生!你們已經辦完登記了?!」「是啊,士林戶政事務所叫我們變更時間到今日上午九點,怎麼了?」
「最新的登記制法規下,你們已是正式夫妻,不能再辦理法院公證了!」
轟!我一下子還反應不過來,等看到二位處理小姐的臉色異常難看後,我才了解到嚴重性。接著就是一連串的問題:「只多填了身份證配偶欄,這樣不行嗎?」「戶政登記跟法院公證都是同樣二個人,這樣不行嗎?」「不能把配偶欄遮起來影印嗎?」「不能填寫切結書之類的文件後,辦理公證嗎?」至於每個問題的答案,不用我再多寫了。
我只記得當時呆坐在位置上,耳邊傳來這二位小姐的聲音「怎麼這樣害人,士林戶政的小姐沒有提醒你們嗎?」「啊?你已經說過當天十一點要公證,小姐還說不會擔誤到時間?」「唉,上次汐止那一對也是這樣,我們也要去函給士林戶政,告誡他們一次」…之類的。我只記得,當時的我,已經無法思考了。
到了會場後,不知要怎麼開口,這時大家都坐定準備了。「因為我們已經登記了,所以不能辦理公證了,我們大家回去吧!」抱歉,我說不出口,真的我說不出口。預定流程原先都排得好好的。結果只因為人家一通電話,乖乖配合的改變了時間,結果下場是如此的難堪,當時憤怒到整個人都在顫抖。
當日現場還有另外一對夫妻要公證,而他們的公證時間已經快到了…到時會變成只辦理完他們的流程後,會場就要關門、法院就要休息了!到時候要怎麼跟大家解釋?
不管了,沒辦法也要想辦法、不行也要硬上…跟錦輝、老仔、雁、女王商討了一下,再度前往辦理櫃台,表達了我們的立場與希望:沒有法院公證書無所謂、沒有法律效力無所謂,但務必請讓我們跟著另一對夫妻,跑完公證的流程。就算是裝裝樣子,也不要讓親友們就這樣打道回府。
辦理的小姐答應的很爽快,也告知我們到時是跟著人家跑流程,而且只能發另一對的公證書、場面可能會有點怪怪的。拜託…我們還會在意這種小事嗎?總比我們這一對新人坐在台下看人家辦完以後,接著服務人員就要關門、請大家出去好吧?!
女王老是說我會隱藏自己,讓大家看看證據吧…反而是女王笑得還比較自然…以下時間點的所有照片,我沒有一張笑得出來,就算是微笑也是當時硬擠出來的。有看過我笑容的兄弟姊妹,絕對會發現以後的照片都是慘笑…
看,我的臉色多難看,整場幾乎是咬緊牙根跑完流程的…
當時正在聆聽誓詞的我們。
新人互相面對,儀式我氣到忘了敬幾次了。(三次?)
新人互換戒指(信物)。當時我們只有買黃金戒,由於女王說習俗戒指不能戴二次,而她想要戴鑽戒,所以當時我們只有交換戒指盒。
感謝左邊司儀小姐、以及右邊律師(法官)的幫忙,不然那天我們真的不曉得要怎麼收尾。(中間這位是另一對夫妻的攝影人員)
當日我們的親友團。
禮成,向大家答禮。(終於結束了,整場儀式我如坐針氈)
禮成之後,雙方家長拍張照,這個時候笑容比較擠得出來了,但還是看得出來我在咬牙根。
這一張是當日的大合照,誰拍的?是另一對的新娘自告奮勇幫忙的!謝謝您!祝您們永浴愛河!
新人+證人再拍一張(我的表情實在太破壞畫面了,請跳過吧!)
結束儀式後的空檔,決定打起精神,幫大家拍拍照。
首先一樣是認識十幾年,超溫柔體貼的佩芬。(單身男士請勿肖想,已死會)
這二位是女王的前同事,但她們感情仍然是好到沒話說。
左邊是小公主,右邊是塔塔米(原名Tammy,又一個被女王取綽號,取到後來大家都忘了原名的受害者之一)
小哥全部的親友團(其他不是都認識的高中同學,就是因女王才認識的好友)
小妹、媽、二伯母。
女王、雁、女王的二個妹妹(嬸嬸的女兒,當天開始也都是我妹妹了)
女王還是哭到不能自己,我則忙著幫大家拍照。
超級夠朋友的錦輝、女王媽(也是我媽),雁、二個可愛的妹妹。
一樣是政府機關、一樣是公務人員。士林戶政與士林法院給我的感受卻是這麼的截然不同。而士林戶政後來又發生弄錯婚紗資料的事情,由於沒有這件事這麼大條,我懶得再回想這種不愉快的事了。本來我跟女王都想投訴台北市政府,後來在主辦小姐一再道歉的情況,二人又開始心軟…就這麼算了吧,唉。
不論如何,我們衷心在此感謝所有人的幫忙與緣分,無論您當日有沒有在場、是不是只認識小哥或只認識女王(女王的同事有我的msn…)、如果沒有認識正在看這篇文章的您、我們的發展也許就不是這樣了。(蝴蝶效應?)
PS1:好吧,最後我還是忍不住要小媳婦一下。到底為什麼要這麼低調,那是因為女王告誡我不要到處說!尤其我們的好友幾乎全部都重疊了(小哥的二專同學甚至跟女王還比較好…)所以女王怕我一說,她的msn真的會「一天到晚登登登」…結果沒想到女王首先發難,在今天以前,差不多已經告訴了十位好友了吧…所以我已經忍了三個月又二十五天啦!我受不了啦!
PS2:雙方有什麼改變嗎?還是一樣作息,一樣上班、一樣回自家睡、一樣吵到翻臉…唯一變化的,大概也只有身份證上的資料吧。
PS3:後來這三個月裡,準備訂婚的東西弄得天翻地覆時,只知道我們要準備訂婚的人說「公證就好啦,這麼麻煩幹什麼?」,我不但前面登記了、後面也公證了(雖然不算全套),那不代表全部流程就結束了(後人請千萬先公證再登記)
小哥...你偷偷結喔!為什麼低調成這樣,2008年12月6號結婚內~ 到現在才看到你分享喜訊,想保有身價嗎? 恭喜恭喜~~
原因寫在裡面啦…女王怕太多人詢問,她應付不過來(我們都認識彼此的好友) CINDY想跑嗎?六月時記得接紅色炸彈啊…
小哥, 我也來了.. 雖然我心情粉DOWN 看到你悲情的文章 我笑了 我還是個人嗎?!
呃,這應該是正常的反應才對耶…因為我本來就想把當天的情況寫的很搞笑… 我是覺得家家有本難念的經啦。您看到我們面臨這種鳥事,都能嘻嘻哈哈走過來了,ok的啦~
我哭點竟比惠萍低,果然這篇有悲情。。。
兄弟 恭喜你結婚了!! 唉呀 這麼大的新聞我今天才看到 真是恭喜你啦 ^^
TO 辣妹:過一陣子我還想把訂婚的細節寫出來,我覺得內容才是叫未婚的男士噴淚~ TO小馬:兄弟,整個流程還不算跑完…如果你六月前可以從澳洲或高雄趕過來的話…紅色炸彈就算你一份@@
嘖嘖嘖....我還是等著看照片好了 你可憐的兄弟我還是無業遊民了 感謝偉大的無能政府跟持續低迷的就業市場...阿彌陀佛
雖然我真的很少聊MSN,but 你~~又長又引人注目的暱稱,吸引了我注意! 恭禧妳們啦!!!看了一下,哇~~我也認識賢伉儷十幾年了嗎~~ 噗要!!! 我是個失蹤已久的小孩,噗 !!! 嘻~~~ 恭禧!恭禧!
TO 小馬:那就敬請期待啦~(如果忙完我還沒累死的話) TO Joyce:是呀,我認識女主角多久、就認識你多久了!十幾年就這樣過去啦~ 據可靠情報來源,你跟男友交往也一陣子的了吧?記住啊,不是每個人耐心都跟小哥一樣的,雙方互信互諒最重要啦~
我終於看到啦~~ 你寫的還真是詳盡耶.. 以後都會變成珍貴的回憶 什麼事都讓你們遇到了 還有什麼事可以挫折二位嗎!! XD
c6Rfg9q7zQ奢侈品仿牌原單品質良心賣家,誠信做生意,保固說到做到壹針壹線 用心經營。更多新品快來搶購吧,全部商品貨到付款,詳情請加賴 ID: kk2023 黑貓配送 感恩 m44jr7b08